Friday, April 13, 2012

又想你了吗?

我挣扎了好久。
是时候放手了。
也许将一来我会活得开心点。
你会永远成会我的回忆。
那短短和你相处的一个月我不会忘记。
毕竟你是我第一个真真喜欢的人。
真的真的好喜欢。

不过我决定选择他,给他多一次机会。
因为我们俩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认识。
至少我不会像以前将痛苦。
我会好好对待他。
认识你我不后悔。
谢谢你那段时间让我体会到真真的快了和幸福 。
黎XX。我会把你忘掉。
祝你和你女友幸福。:)

明天书法比赛咯!
加油加油加油!:)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